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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7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庆电大字(2010)16

 

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省电大《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电大组人[2010]30)精神,省校决定从2010年起,上半年开展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下半年开展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教人〔20092)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电大组人[2010]30)精神,做好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时间安排

520前,符合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到办公室报名。

522前,申请人填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请表》报所在部门审核后交办公室。

525前,督学办组织教学、科研考核。

528前,申请人报送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529前,公示申报人材料。

65前,向省校上报职称评审材料。

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时间,待省教育厅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四、职称计算机、外语免考申报时间安排

524前,符合职称计算机、外语免考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带相关证件于到办公室报名。

具体免考条件以皖人发【200579号文件为准。

计算机免考条件:

①年满45岁(男、女),带身份证、一张照片报名;

②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

③取得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以及其他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带证书、一张照片报名。

外语免考条件:

①男满50岁、女满45岁者带身份证、一张照片报名;

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及除翻译等系列(第二外语)外、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带证书、一张照片报名。

联系人:方彬        联系电话:5593837

特此通知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0年5月17

 

: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皖电大组人[2010]30

 

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省校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省校决定从2010年起,上半年开展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下半年开展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推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一)评审条件

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原则上执行省教育厅教人[2009]1号、2号文件,作为过渡,对硕士研究生的任职年限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做以下规定:硕士研究生从事高校教学满2年;或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从事高校教学满1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教学科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评审讲师任职资格:

1)主持省教育厅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1项;

2)在二类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3)在四类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三类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以上规定只限于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从2011年开始,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二)教学考核

1、各分校、省校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办法》(皖电大[2008]33号)、《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皖电大组人[2008]60号)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职称评审教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要求,组织教学考核。分校参照省校的教学考核办法由教务管理部门组织考核。

2、凡教学工作量不满、教学考核不合格者,师德师风不良者,不予申报职称评审。

3、公开述职。申报讲师职称评审人员,必须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述职,重点报告任期内教学科研成果和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各分校、省校有关部门要组织同行专家及相关管理人员对其述职进行评议。评议意见连同述职报告一并报送。

(三)科研考核

省校科研处负责科研成果考核,申报讲师职称评审人员需提供符合职称评审要求的科研成果,科研处负责核实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并出具验证报告。

(四)专业实践要求

分校教师申报讲师职称评审,需提供专业实践工作证明材料。按照《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第十六条规定提供校方和实践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有关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程序

各分校、省校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办法》(试行)(教人[2008]3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推荐。要充分发挥专家在教学考核和学术评价方面的作用,要确保条件面前人人平等。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开展示申报人材料,要有公示通知,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核实,确保上报材料不存争议。

2、确保材料真实

各分校、省校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要求申报教师签订诚信承诺书。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负责保证材料真实可靠。

(六)材料报送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有关申报材料只收复印件,并按照统一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上报(附件2)。同时对照条件,将审核意见逐条填入《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附件3

2、教学考核结果应上报的材料:按安徽电大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学考核上报材料一览表要求上报材料(附件4),同时上报教务(或教学)部门提供并验证的《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附件5)。

以上材料中凡涉及到复印件的,在报送材料时请将原件一并带来,经核验后退回。

(七)时间安排

518前,省校申请人填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请表》报所在部门审核后交组织人事部。

525前,教务处组织教学考核,科研处组织科研考核。

530前,申请人报送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65前,分校上报职称评审材料,公示省校申报人材料。

610前,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进行初评。

620前,召开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

625前,在校园网上对取得任职资格人员进行公示。

6月底,报教育厅备案。

(八)合理使用指标

为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有序进行,要合理安排使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指标,要将现有指标情况和本年度拟使用的指标在学校范围内公布。省校本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拟使用指标视申报情况定。

二、副高以上职称送审论文问题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省校教师申报副高以上职称评审的论文送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分校教师申报副高以上职称评审的论文送审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为做好省校教师论文送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个人申报及送审

1、申报人填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请表》报所在部门,所在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

2、组织人事部根据职称评审的资格条件,以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指标情况提出初审意见报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学科发展以及现有指标的使用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推荐。

3、被批准推荐的申报人员将公开发表的论文和科研课题送至科研处核验。

4、申报人从核验真实的论文中选择代表作(副教授2篇,教授3篇)按要求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交组织人事部。

(二)时间要求

531前,申报人填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请表》报所在部门审核后交组织人事部。

610前,组织人事部提出初审意见,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推荐;科研处核验申报人论文和科研课题;申报人选择自己的代表作并按要求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交组织人事部。

615前,组织人事部联系省内(外)高校,并送审申报人的代表作。

625前,组织人事部取回送审的代表作。

三、几个具体问题

(一)评审费:讲师150元。

(二)副高以上职称论文鉴定费每篇200元。

(三)报送地点:省校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551-3636051,联系人:汪道存)。

附件:

1、《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职称评审教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顺序表

3、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

4、安徽电大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学考核上报材料一览表

5、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6、代表作鉴定表

7、评审表

(以上附件请从网上下载:安徽电大网-学校概况-机构设置-组织人事部-通知公告)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